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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木子美遗情书全集(4):做爱给你看

笔名:木子美
姓名:李丽
性别:女
年龄:25岁
职业:编辑
身高:160公分
体重:48公斤
学历:中山大学毕业
成名理由:性体验写作
木子美现象:一个以“木子美”为笔名和网名的女性网络写手,从今年6月19日起,开始在网上公开自己的性爱日记,当时访问量并不大。 至8月某日,木子美在《遗情书》中记录了她与广州某著名摇滚乐手“一夜情”的故事,直呼其名,并对性技巧和能力的细节进行了描述。木子美由此一炮而红,随之走红的还有博客网站。木子美被称为广东第一个“用身体写作”的女人。事发后,木子美曾迫于压力关闭日记一段时间,但在重新开放后,访问量开始急剧飙升,有网民将其走红概括为“木子美现象”。

木子美·遗情书连载(4)

2003-8-1 
我与陈侗二三事
  认真读了黄色懒骨头版的“陈侗”,
  那个留胡子的瘦小男人马上“厉厉”在目。
  没见陈侗笑过,虽然见他不多。 
  最早一次近距离接触陈侗,还在我不知天高地厚的二十一岁。
  那时,他在做《视觉21》(去年底它已经死亡,死之前早就与陈侗没关系了)。我非常喜欢陈侗时期的《视觉21》,再加上那时认识了在里面做事的邱大立(一个鼻孔特别大的牛人)。冬日,下午,无雪,当然。拎着手写版的第一个实验小说《他慰》,去了新安大厦,在楼下电话亭打了几遍《视觉21》编辑部的电话,一个很低沉的声音接了:“邱大立不在。”然后,他说他是陈侗。
  我当时的身份是“卡通一代新人类”,那天穿着特别亮的皮衣皮裤,戴着爆炸型栗色假发,化了有四五种颜色的妆。
  陈侗说了楼房编号,但我走错了,换了两次电梯,还是错。冒冒失失对着一个堆满纸箱的房间瞅来瞅去时,听到一声“找谁?” 声音从廊道尽头传来,一个穿得很黑、表情严肃的留胡子瘦小男人。我想,他就是陈侗了,他站在靠窗的位置等我。
  陈侗绝对不是你可以挤眉弄眼的男人,他的素,他与生俱来的(不是因为当老师的)威严感,让我的皮衣皮裤和五颜六色变得滑稽(非常条件反射地自省到我不是陈侗喜欢的类型)。
  接下来的交流、沟通,自然很不流畅。陈侗没有看我的实验小说(他说他会转交给邱大立),他翻开新一期的《视觉21》,问我的看法,而我恰是一个非常没文化也害怕文化的人,结结巴巴说了些不对路的话。他没有批评,只是兴趣不大。记得那期的杂志做了张曼玉和电影,他问如果我来写张曼玉会怎么写,我紧张到期期艾艾不懂作答。
  就这样,话不投机,浅谈道别。从此没再跟陈侗当面说话(只打过一次他的电话让他帮忙找张辛欣的电话,还不敢告诉他我是谁)。
  没料想却与陈侗有几次不期而遇。有次在麦田吧,《卫》杂志的一帮人在朗诵、放投影,我依旧是一副凑热闹和勾勾搭搭的德行(后来确实跟《卫》杂志的成员有过三两腿,如愿以偿),陈侗就坐在昏暗角落里,他看见我,我也看见他,他似乎认出了我,我有一丝丝尴尬。
  最尴尬的莫过于去年秋天,在星海音乐厅看变性(变态?)舞蹈家金星的演出。陈侗就坐在我旁边,两个座位紧挨着。从空空的一排,到陆续坐满,到演出开始,到演出结束。我们一句话都没有说。我能感觉到他身上衬衫的棉质,干净顺从地包裹着他瘦小的身躯,我能清楚看到他袜子的颜色和裤管的形状,我甚至听到他轻微的呼吸。我一直不敢把手放在我们公用的那个扶手上,他保持着自然的坐姿,而我不舒服地更来换去调整着坐姿。一种巨大的陈侗式压力。
  要命的是,接下来的沙龙。正当我狂扫自助餐,端着杯红酒跟一新认识的女孩谈放荡话题时,陈侗出现了。因为第一次见面的不得体,我永远摆脱不了在陈侗面前的不得体(不管有意无意),而且像吸水的海绵体,越来越膨胀着不得体。
  最近看陈侗的《自己的世界》,也到过他的“博尔赫斯”书店,很庆幸,没见着他。

2003-8-2 
又一次非常非常接近爱情片 
    一个每天看木子美日志的男孩叫我:“小木。”
  小木是一个背影像女中学生,撒起来娇来眼睛像兔子咪咪的角色。
  我不知道小木是怎么从木子美的身体里分离出来的。
  以至本来喜欢木子美的他喜欢上了小木。
  喜欢小木之后,他无法再和木子美在一起。
  “我再也不跟你做爱了,不做爱时你是小木,很少人能见到的小木,但做爱时你就是木子美。”
  木子美是大家的,只有小木是他的。当有一天他不再叫:“小木。”小木就不存在了。

2003-8-4~12 
香港沦陷
    8月4日~5日 
  第一夜,下雨,同伴说:“每次来香港都下雨。”我也算应景了。拿着DC出门,拍到一辆印着楼盘广告的出租车,又在雨中等了十几分钟,没等到第二辆。不知不觉走到栏杆边,大道上的赫然白字让我兴奋得汗毛都竖了起来——皇后大道东!就像看见了亲爱的罗大佑在狂吼!双层巴士从楼群的缝隙中钻出来,钻过天桥,气势雄伟地碾过那几个字,在我的视线 
中像慢镜头,感动……我到广州的第一年,双层巴士正从街头逐渐消失。它在香港叫“叮叮”。
  8月6日~7日 
  纷乱的消息传来,关于暴力、关于报复、关于声名……荒谬的,不可遥控的局面,仿佛香港之行是场沦陷。两个男人陪我出去散心,坐上“叮叮”,身体如酒在瓶中摇晃,街景时实时虚,麻痹、紧张,语无伦次。在接近铜锣湾的地方下了车,走进7-11,几个少女坐在角落中抽烟,烟头弹在地上,很蛊惑。在布满杂货铺和小酒吧的窄街上转悠,压抑着随时可能崩溃的情绪,瘫软在一条门槛上,旁边的男人递过一支kent烟。灰飞,烟灭。
  8月7日~8日 
  处女座的男人生病了,我拉上一个巨蟹座的男人出门,他一定要走路到海边,可怜的拖鞋把我的脚磨起了泡。路过湾仔的酒吧街,每间酒吧都挂出欢迎美国海军的牌子,因为昨天美国军舰靠岸,大兵们可以在香港狂放几天。上了年纪的老板娘招揽着生意,生拉硬扯进去成列而过的大兵,穿着暴露的各种型号女人从不同方向汇集而来,似乎香港经济在一夜之间复兴。我实在很想混迹其中,可是手中拎着巨难看的白色塑料袋,袋子里装着刚从7-11买的25港币一包的护垫。继续走往海边,一再抱怨脚疼,巨蟹座男人不耐烦地脱了我的日本屐式拖鞋,我只得无比浪漫地光着脚丫走,走,走……想起《伊豆舞女》。停在犹如珠江的海边,抽烟。僵持了很久,他一定要回去了,因为他害怕成为木子美的素材。他喝光我的水,扔下一张地图。恰如所愿,我可以一个人去酒吧。一间酒吧因为我捡垃圾的扮相,禁止入内;另一间酒吧的男咨客,捏捏了我的白塑料袋,通行。女人在吧里和大兵以及鬼佬熟客跳舞,有时模仿做爱姿势,骚,煽,却又很家庭派对式。还有卖挂熊玩具的女人,戴着一闪一闪的胸卡。我站在吧台边上喝酒,冷冷对着吧台里的镜子和酒瓶,沦陷的感觉又如金枪鱼袭来,纸醉金迷、糜烂腐朽,或者,其他的……走出去就横尸街头的冲动。一个典型的香港麻砾佬打断了我的恍惚,“我请你喝酒,好吗。我喜欢喝酒,我请你喝一杯好吗?”忽然觉得他是惟一与我匹配的男人,在这个被“洋人”侵占的地方,哈!但是,我避开了,带着同胞式的笑。
  8月8日~9日
  凌晨一点多才去兰桂坊,因为电视里不停播放皇马和中港队的表演赛,还有茶餐厅和酒吧是夜生意狂飙的消息。兰桂坊有着香港特色的又高又陡的坡,走下去、爬上来。坡顶最火爆的一间酒吧,客人数严重超标,鬼佬抓着酒瓶酒杯在吧外跳舞,探戈、佛朗明哥,猜火车……一直跳到街上,因为修路堆放的烂木板被踩得一颤一跷,正是我最喜欢的狂欢和脏兮兮。鬼佬也爱死那堆烂木板,一个意大利或法国女人几次差点儿摔下来,继续勇敢得像领舞dancer。我在街上站累了,挤进酒吧要了啤酒坐下,对面的黑人不停地打量,然后坐到旁边,撒了几枚硬币在桌上要买我一支万宝路烟,我让他收起硬币,为他点烟,然后我们一起把脚架在桌子上,朝着街外,吞烟吐雾,酷毙。他又大又黑的手,从我的脚摸到我的双腿之间,揉捏,非常不成比例的两个人种的软色情表演果然让人很high,周围诡异的目光中显示了效应。好啦,撤离酒吧。我没有脱衣服,一件也没脱,只用一瓶润肤露和良好的手势,让他的黑枪喷出了白色的烟花,这过程,亲睹了黑人前俯后仰、左扭右曲、呼哧呼哧的快感,我就像成功地擀了一根巨大巨黑的面条。
  8月9日~12日
  远离糜烂、颓废、猎奇……麻木而忙碌地在各条街上走。路过重庆大厦总会被阿差塞满菜单,去高级名牌店和麦当劳都能碰到讲国语的人,尤其是上海人,香港如同遭受民工潮一样遭受拯救它的游客,据说,《一周刊》担忧地做了《香港沦陷》。

2003-8-19
偶像训话
黄色懒骨头删掉了他的“木子美的遗情书”的链接,以表明他的态度:“我讨厌你的博客,我不会再看你的博客。”
  偶像还说:“你不是小孩子了,要对自己负责任。”
  这话他三年前就说过,那时,我发生了一个“强奸”案件,余惊未了……偶像语重心长。
  其实,我一直对自己负责任,只是对别人不负责任。
  经过讨价还价,偶像同意:写男人做坏事时一律不出现真名,而赞美一个男人时,用真名也无妨。
  女朋友说:“你要找偶像就找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人啦!”
  我现在也看不见摸不着黄色懒骨头啊!所以,一直很赞美他!
  骨头说:“你怎么像拉选票。”

 怀旧篇 
  昨天凌晨,高中同学来电话,开头:
  “神经病。”
  “神经病。” 
  “大神经病。”
  “大神经病。”
  “一级神经病。”
  “一级神经病。”
  “超级神经病。”
  “超级神经病。”
  然后进入正题,我抢先告诉他,我最近如何如何出名啦,全国上下的媒体圈都知道我啦,他说:“我在深圳怎么没听说。”我说:“主要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嘛!”
  他说:“哦,深圳就像美国洛杉矶。”
  轮到他讲了,他讲了力歼情敌的英勇故事:“那天打的去,因为想着要打架,下车时,司机找我两块零钱,我手一挥:‘不用找了。’然后,在他家楼下跑了十圈做热身,准备上楼时,电梯坏了,于是‘噔噔噔’跑上十六楼,用练习多遍的台词对我女朋友说:‘找你有急事,开门。’门开了,我走到那个被我叫做叔公的秃顶肾亏男人面前,指着他的鼻尖说:‘你给我滚。’以前,我说‘滚’字都发音不准,听起来像‘你给我鬼’,但这次,我的‘滚’字说得特别准,他吓呆了,在椅子里一动不动,我一脚踢过去,本来想踢睾丸的,怕太狠,就踢了他的肾。他立刻弹了起来,摆出拳击姿势,傻逼得要死,我一个右勾拳砸过去,然后甩门而去,一点儿快感都没有。”
  其实,他一直都不缺女人,被他甩掉的女人一个两个都出国,是个非常有励志功能的男人,但他却认为自己传统。
  我们如久旱逢甘露般狂聊,最后回归了高中生活,他的记忆力超级强,
  “你那个小本子还在不在?”
  “什么小本子?”
  “就是那天我去你家转了转,你给我看的本子,那天十一点去的,也算很晚了。”
  “你来过我家吗?”
  “是啊,你家在快到三角地那段。”
  “哦,想起来了,你是来过。”
  “你的小本子最后一句话写道:‘我们什么都没做。’”
  “真的????”
  我想了很久,都想不起来,我跟他什么时候,在什么情况下,什么事情都没做。只是,他提醒了我,其实早在高中(甚至更早),我就有记录男女私事的习惯。要是那小本子还能找到,说不定就是木子美博客的原始版了。
  希望每个记录过的男人,都能在我忘记他们的时候,想起我。

2003-8-21 
等时交换  
  昨天,北京的XXX要采访木子美,但又不能发在XX周刊上,因为XX周刊刚出了点儿“上不上”问题,保守中。
  一通电话后,木子美就采访问题与XXX短信交涉。
  “不发在XX周刊这样的男性杂志上,多没劲啊,别采访了吧,有空来广州我陪你玩。”
  “肯定要采访,发在北方媒体上没问题。”
  “凭什么肯定?除非你跟我上床。”
  “你来北京时我请你吃饭吧。”
  “算了,没劲。”
  “什么没劲,采访还是吃饭?”
  “不上床没劲。”
  “我顶多也就四十分,怕自暴其短。”
  “嗯,那就彻底没劲了。”
  “你要多少分?”
  “四十分钟行不行?”
  “这怎么算?”
  “从插入开始算。”
  “我最多五分钟。”
  “我可以帮你延长。”
  “先把采访的说定了再延长吧。”
  “你从插入到完成的做爱时间等长于采访时间,达成契约并在公开论坛上发表宣言后,即可进行采访。”
  “……”
  这恐怕是新闻史上最公平的交易。

2003-8-22 
最忠实的网情
  昨晚,正在郑重其事地准备“新闻从业人员资格”考试时,
    酱子时期的网情S打来电话,
  我照例是欢呼雀跃,S好感动:
  “你还是那么活蹦乱跳,我开心死了!”
  原来,S若干天前在XX网的读书论坛上,
  看见一个名叫孤云的家伙,
  大肆抨击某某女孩,还把她的个人资料全部搬上网,
  S猜到说的可能是我(S一直不知道我的名字),非常担心,
  一边奋力与叫孤云的家伙作战,一边苦苦寻找酱子下落,
  终于,S找到了我的博客,终于,S找到了我。
  “我真的很担心你,担心你难过……我喜欢你。”
  “啊,我好像也说过喜欢你啊,我现在恋爱了。”
  “我知道,是小迷。”S酸酸的。
  我与S有三个月没联系了吧,在我们网情的鼎盛时期,
  哭过,笑过,吃过醋,闹过别扭,当然,还“抵死缠绵”过,
  有次,他从办公室溜出来给我打电话,讲着讲着,就淫开了,
  我告诉他我在床上,只穿着内裤,对着打开的窗,
  他告诉我一个女人帮男人手淫的最佳手势,是
  一手握着阴茎温柔而紧凑地上下运动,
  另一手的掌心裹着贴着龟头旋转,攒动……
  (这样的手势后来在对黑人的实践上证明的确成功)
  S说着说着自己就硬了,跑到洗手间去解决,还怪不好意思。
  S写过很多诗给酱子,S总是不让酱子挂电话,
  S为了在他所在城市找一本画报,跑遍所有报摊,书店,却未果,
  (S告诉我7月份他出差去重庆时,终于找到了画报),
  S某天吃到了酱子说的过桥米线,兴奋忘形,丢了新买的1000多块钱一张的SD卡,
  却仍傻乎乎地对酱子说:“我快乐,我不难过。”
  酱子的所有网情中,S最真,也最傻。
  一度分不开现实与虚拟,直到我结束酱子的符号,消失。

2003-8-25 
难以为继
   兴致勃勃在一起了,又不能兴致勃勃下去了。
  一只青蛙养出了一只蝌蚪,蝌蚪又再变回青蛙。
  变身般的成长总有切肤之痛,是什么的时候是什么,不是什么的时候再是什么就怎么也不像什么。
  小时候,以为爱是一个大水缸,只要司马光来了,爱就会涌泉相报,舍身取义。
  再长大一点儿,听别人说“爱无能”,以为别人真的“爱无能”,但别人娶了妻子,同时等于娶了她的房子和一堆流浪猫,别人只是对于他不可能爱的人“爱无能”。
  怀一颗勇敢的心,披满身荆棘,冲杀沙场。一直跑着的人停下来就死了。此般撕心裂肺不如那般撕心裂肺。
  “我的青春,小鸟一样不回来,小鸟一样不回来。”
  如此熟悉的调子,竟然听来如此伤感。
  爱仍旧是个大水缸,不会变成破罐子,破摔,太阳晒了,雨淋了,裂了缝,又贴了补。爱只会老死,老死又偏是最残酷的死法。
  然后,一个和尚挑水喝,两个和尚抬水喝,三个和尚没水喝。

2003-8-27 
最大优点
昨天中午,正在冲凉,XX打来电话,稀客啊,原来她一直有窥我的博客,觉得我的文字越来越好,以至忍不住要亲自夸奖我一下。万分荣幸之余,问她:“你们办公室的人都看我的博客吧?”“XXX可能在看。”
  哦,XXX,一想就叫教人气若游丝的男人。 
  若干年前的冬天,我还是卡通一代新人类,XXX还住在北京路的旧宿舍时,我们生动活泼地厮混过呢。
  拉过手,吃过麦当劳,上过床。
  床上,有时我替他写我们卡通一代的稿子,他像乖孩子那样躺着,抱着我,写完了,才开始亲热,稿子交了,署他的笔名。
  他总觉得我能成气候,鼓励我在他的窝里写实验诗歌或者小说。
  旧宿舍的条件艰苦,他跟另一个男人的床只有一帘之隔,我们不敢做爱,不敢叫,记得一次,他的朋友突然造访,他就把我埋在被子里,藏起来。
  经常地,我在他的床上谈我那时爱得死去活来的吉他手,说到动情处,催人泪下,他就安慰我:“别说了,再说我会爱上你的。”
  还真的不如被他爱上呢。那么好一个男人。我问他:“你最大的优点是什么?”
  他指指自己的下体:“这里。”
  非常下半身式的坦率。我喜欢上他的优点,笨拙地练习口交。有个早上,八点钟就得赶回学校上必修课,他却一定要我完成了口交作业再走,一个男人有兽性又有不容分说的气质时,是很美的。
  我像高效率的白领那样赶在最后半分钟踏进教室。头晕目眩。
  大概半年后,他搬了家,我们才正式做爱。平均起来,也就每季度一次,君子之交淡如水。但他的优点启发了我对性爱的审美,并知道了男人的高下之分。
  感谢XXX,在我固执于虚无缥缈的爱情时,拯救了我,分离了我的灵与肉。
  许久不见。去年秋天,他居然告诉我,他结婚了。最后一次,我倚着他肩膀,看着他从北京过来的朋友,又想到,会干点儿什么。
  与XXX朋友的一夜情一夜之间就传到了XXX朋友的情人耳朵里。
  她也是尤物啊。一南一北,我们通了一个多小时电话。她问我觉得她的情人怎么样?
  “他的节奏感很好。”
  “还有呢?”
  “有爆发力。”
  “还有呢?”
  “嗯……”
  “你不觉得他的很大吗?”
  对啊,XXX朋友的优点比XXX的最大优点更大。大得与他的身材不成比例。
  几天前,无由地惦起北京一个小男孩来,想打电话问XXX朋友,打听小男孩的下落,手机有响却无人接听。
  又拨了XXX朋友情人的电话,哦,他们已成旧情。
  XXX朋友不在北京了。他带着他的优点去了巴西。不禁唏嘘。

做爱给你看 
  和他正在蓝色房间看大岛渚的《新宿泥棒日记》:一个叫“鸟男”的男人和一个叫“梅子”的女人一起看偷来的性科学和人体美学书,互相挑逗,当夜做爱,但很不成功。次日,两人请教性科学家,露骨的性爱讨论和场面不断出现在银幕上,但两人兴趣索然。为刺激性欲,两人去偷看艺妓做爱……我忽然问了他一句:“你偷窥过别人做爱吗?”“看过,不是偷窥,别人让我看。” 
  他的回答让我意外,一定要他描述当时的情形。“没有什么,是两个朋友,在昏暗的地方喝酒,然后他们开始倒在沙发上做爱,我问:‘需要回避吗?’他们说:‘不用。’我就在一旁看完。”“刺激吗?”“不刺激,我对那个女人没有兴趣。”“她真的不介意你看吗?”“不介意,她就是要让我看。”“然后呢?”“继续喝酒。”哦,泰然处之。又让我想起另一部电影《感官世界》,不过里面那个被迫观摩做爱的日本老媪是受了刺激的,欲仙欲死。 
  我也给他讲了个“做爱给你看”的故事。那个“你”是我某前男友,很短暂的夏天,他家住进了一位从美国留学回来的朋友,一个男人,我们一见钟情,紧接着共居一室,这令前男友几近发疯,最后要以3瓶红酒结束畸形的局面。事情就在醺醺然的情况下发生了,我们去了前男友的私人办公室,带着绝望又顽固的情绪,男人突然冲着前男友说:“好吧,我跟她做爱给你看。”把我推倒在地毯上,剥光衣服,肆无忌惮地做了起来,开始我还有些慌张,但很快就被兴奋感湮没了……这时,前男友拿出了照相机,对着我们连按快门,颤抖地笑着:“你们没什么稀奇的。” 
  呵,没什么稀奇的。说到这里,我自己不禁笑了。他对我的故事没有直接评价,而是引用了一句伍迪·艾伦的话:“每个人寻找爱情时,爱情提供了很多答案,而性提出很多问题。” 
  片刻沉默。然后我们讨论起被窥欲的问题。有调查表明:男人会幻想禁忌性行为,比如在公共场合做爱,也有被窥及偷窥幻想,喜欢自己做爱时被窥或自己做爱也一边观看别人做爱;而女人的幻想罗曼蒂克些,比如在加勒比海的沙滩上做爱。这些幻想都包含了刻意不刻意地“做爱给你看”的念头,如果说我和他的故事还有 “报复”或“挑衅”的成分,并且锁定“目标观众”的话,被窥欲就目的明显地是刺激性欲了:在紧张的情绪中,肾上腺素加速分泌,导致所谓的爱情激素 phenylethylamine增加,进而更容易陶醉,达到高潮。比如“车床族”,有被窥欲的典型,在开放的户外环境和隐秘度极低的车内,两个人呼吸急促地云雨缠绵;有的情侣已经不满足在房间内安装镜子窥视自己,爬上屋顶做爱去了。更极端的例子是《女人那话儿》,受访的新加坡女人,坦言她在公开场合与 200多名男子的性交感受…… 
  说累了。电视屏幕已经停在了最后的“新宿泥棒日记”。他问我:“那扇门能打开吗?”“可以。”他说的那扇门是我房间通向阳台的门,阳台对着我的床和邻居的。 

在音乐中交欢并死去 
  “非典型肺炎”出现在广州的日子,我去了气氛最为阴沉的石牌。凌晨,巷道昏暗,醋味若有若无。我走进去,有着向死亡靠近的快感,像要在灾难中做最后一场爱。所以,见到那个瘦削的酷爱音乐的男人,我问的第一句话是:“你在做爱时喜欢听什么?”
  这问题比可怕的传染病更让他不安,屋子里只有微弱的台灯。“《The Million Dollar Hotel》,《百万美元大酒店》的原声大碟,那次我和她通宵达旦,音乐也循环了整夜,U2的Bobo,悲情色彩……有点恐怖。”他忽然停下来,喝啤酒、发呆,给了我一块巧克力,回忆很爱的女人和很爱的音乐,内心有些困难。接着他翻出另一张CD《Ketil Bjornstad / Pianology》,“挪威的,钢琴曲,在做爱时和失恋时听,它比较写意,感觉手指触摸、弹跳、抚摸的节奏,也有高潮、激烈的部分,与做爱的过程暗合。”他又陷入沉默,钢琴曲在屋子里回荡。我说了些温和的话,再残忍地让他把《The Million Dollar Hotel》说完,他继续了:“最后一首是Punk音乐,比较吵,每次都跳过去,Replay第1或7,特别慢的环境音乐,变得性感……她的器官是最奇怪也最完美的,进不到最里面,像会转弯,变窄,平凡的音乐与她的神奇是背离的,让人兴奋……”
  让人如此兴奋。眼前的他,敏感,多愁善感。我无意提起喜欢电子音乐,他会皱皱眉头:“快节奏,低音效果,喧闹,容易联想到酒吧的一夜情,不好。”我闷笑。“你会在一夜情时听什么?”“那是因为喜欢她的肉体,而跟她做,不顾及音乐,不刻意营造,听听也无妨,但选择什么无所谓。”
  其实,我和他的今夜也是一夜而已,我们都明白。他从容地更换CD,最后放了一张类似小资介绍过的《REDHOT+Rhapsody》,Trip-hop Jazz风格的音乐,沉缓的鼓声与Bass,我们在黑暗中进行。阴湿的,温暖的,节制的,微痛的,抽动的,静止的。
  “保重身体。”“呵,如果今天消失后就分别死去。”
  我向恐慌的人群不断地问着同一个问题:“你在做爱时喜欢听什么音乐?”
  “我在做爱时听过最通俗的商场超市都有卖的《神秘园》,但我希望在做爱时听Pink Floyd的《迷墙》或贝多芬的《命运交响曲》。”
  “我有个男性朋友一定要听张国荣的歌做爱,我不知道。”
  “我喜欢Chill-out,常听Air乐队的,迷幻,舒服,还有很多男人喜欢Sade的音乐,也适合做爱。”
  “我喜欢交响乐和室内乐,但做爱时会听柔情一点的,最喜欢川井郁子的《红色迷情》,小提琴像温柔的倾诉,也有很快的节奏……我的情人是个疯狂的女人,喜欢后进和坐着。”
  多可爱的答案。当我自问时,手头刚好有张歌特风格的LYCIA选辑,“与死去的君王交欢”的感觉,我最喜欢第7首《The Morning Breaks So Cold And Gray》。

当花心遇上无能 
  一场艳情率极低的熟人派对,受邀的男人带上了女朋友或女秘书,受邀的女人也携夫出席,严正、亲切,宛如慈善机构的爱心活动。我坐在角落里,保持着忧郁的笑容,内心充满诅咒,因为我单身,因为都是成双成对的熟人,我无孔可入。但酒精总会让事情发生变化,当空酒瓶越来越多,“爱心活动”从卡拉OK阶段上升到了贴面舞阶段。这时,视线里出现了一个傻蹦乱跳的单身男人,一个由于女朋友出差暂时有空缺的男人,长得不算太坏,传说中很招蜂引蝶,只有他了,上帝给我的安慰奖。
  我扭动着腰肢向他靠近,带着酒气和妖气,他的双眼像剩在杯底的一点迷离酒光,他张开了怀抱,我们抱在了一起,滚烫的脖子和脸,体温与气味的交换,我想,他也需要。就像广告里飘动的两只“广州电视台”气球,穿过西关、穿过流行前线,穿过咖啡馆、穿过中信广场……众目睽睽中,我们忘情地存在,直到曲终人散,从派对的沙发飘到了他家里的沙发。
  多么浪漫的偷情,午夜时分,生殖冲动。他喘着粗气,我的手慢慢往下游走,他的胸,他的腰,他的大腿,他的大腿内侧……忽然,我愣住了,不可思议,他完全没有反应?我瞪着他,他不停地说:“对不起,对不起,对不起。”对不起什么,对不起我,还是对不起他的女朋友?沮丧后的不甘心,使我继续争取他勃起的可能,抚摸,口舌挑动,甚至他也开始用手帮助自己,偷情的焦点集中在了硬还是不硬,最后,徒劳告终。
  一丝不挂地躺在一起,谈艺术,谈人生,纯如玉璞。他歉疚地怪怪一笑:“她太爱我了,她的爱就像咒语,不但是你,我跟许多女人在一起也无法勃起,一想到会伤害她,我就不行,呵,空担了花心的罪名。”“不,你有病,你阳痿。”我反驳。“不是的,我跟她在一起很疯狂,也做得很好。”他辩解。算了,睡吧。清晨时,他紧紧抱了我一下,哦,勃起了,我喜出望外了一下,开始激情地纠缠,关键时刻,我想起先去趟洗手间,减负,然而,1分钟回来后,他不再能勃起。因为,在那1分钟里,他又想起了他的女朋友。
  我为此事耿耿于怀了很久,一年后出席他和她的婚礼时,还企图在新娘的甜蜜中发现不幸的迹象。直到某天看到一条“外遇性阳痿”的解释:“在妻子以外的女性调情时,男子心理上常有负罪感、内疚感,阴茎不能勃起,或有勃起但也不坚硬,不能进行性交活动,称为外遇性阳痿,这纯属精神因素所致,并非真正失去性能力。因此,有婚外性行为者只要改邪归正,与自己妻子重新和好时,其性能力又会获得。”
  “改邪归正”,我差点笑出声来。如果一个男人全身心地爱一个女人,就会爱到对其他女人阳痿,如果不阳痿,就说明他的爱不纯粹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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